资讯 | 梅艳芳胞兄告电影《梅艳芳》侵权:我申请了“梅艳芳”的商标

发布时间:2021-12-10 阅读量:1375

       近日,电影《梅艳芳》正在上映中,据港媒报道,12月2日,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,称这部电影侵犯了他的商标权,原因是他曾经申请了“梅艳芳”这个商标。



      由香港老牌电影公司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制作的传记电影《梅艳芳》正在上映,据统计,电影在内地的票房已超1亿,打破音乐传记电影内地票房纪录。另外,该电影在香港的票房也超过了4000万港元。


       综合港媒报道,2日,梅艳芳的大哥梅启明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安乐影片公司,称对方侵犯了他的商标权,原因是,他2004年就申请了“梅艳芳”及“Anita Mui” 的商标,类别是“贵金属及其合金”,2018年,他又递交了“防御商标”申请,即扩大了商标覆盖的类别,包括电子商品、服饰、内衣、工作坊、音乐、电影及演出等。他名下还有“梅艳芳纪念有限公司”。



      梅启明认为制作公司在制片过程、制作电影的宣传品、印刷品的过程中均没有得到他的同意,但这部电影却让观众误以为和他相关,造成了他的损失。具体是什么损失,梅启明没有说。



      梅启明要求法庭禁止电影公司继续侵犯商标,强制后者交出所有侵犯商标的物品,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赔偿和利息,但起诉书中,梅启明没有说具体的金额。



       此前,梅启明曾观看了该电影,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吐槽,自己最感动的是见到梅艳芳生前片段,但电影整体“很一般”,描述梅家的部分有点太短了,而且没有母亲一角,缺乏真实感,打50分。


       3日,安乐影片表示,电影从筹备、开拍到现在,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,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了电影《梅艳芳》的制作。针对本次梅启明起诉一事,已交给法律团队处理,现阶段不作任何回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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